您的位置: 首页 > 保函知识 > 行业资讯

保全费按诉讼标的收取吗

null

保全费与诉讼标的:普通人都能搞懂的费用门道

咱普通人打官司,最怕的就是钱的事儿搞不清楚。今天咱就来唠唠这个“保全费”——它到底是不是按诉讼标的收的?这事儿不整明白,打官司心里总没底。

先得知道啥是保全费

保全,说白了就是“先下手为强”。比如你跟别人有笔债务纠纷,正准备打官司,但怕对方在官司期间把房子卖了、把钱转走了,让你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让法院先把对方的财产给“冻住”。

保全费呢,就是申请这个“冻结”服务要交的钱。它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但不是你想交多少就交多少,也不是法院随便定的。

核心答案:保全费确实是按诉讼标的收的

这事儿得明确:保全费的确是按照你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也就是诉讼标的额)来计算的。不过它可不是按比例直接扣,而是有个专门的收费标准。

这个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规定的,全国法院都照这个来。它采用的是“阶梯式”收费,跟咱们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有点像——钱越多,费率反而越低,但交的总额还是会增多。

具体怎么个收法?

我给您举个实在的例子,您就明白了:

假如您要保全的财产价值是10万元:

1千元以下的部分:固定收30元 超过1千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计算 那么10万元的保全费 = 30元 + (100,000-1,000)×1% = 30 + 990 = 1020元

再比如要保全100万元:

1千元以下:30元 1千到10万部分:按1%算是990元 10万到100万部分:按0.5%算是4,500元 总保全费 = 30 + 990 + 4,500 = 5,520元

您看,虽然比例降低了,但钱多了,交的总额还是多了。

这里有个重要细节:保全费有上限。根据规定,无论您要保全的财产价值多高,保全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当然,这个“5000元”是指按公式算出来的结果,如果算出来超过5000,也只收5000。

几个容易误会的地方

第一,保全费不等于诉讼费。很多人把这俩搞混。诉讼费是打官司要交的钱,保全费是申请财产保全另外交的钱。如果您同时申请保全,这两笔钱都得交。

第二,保全费先由申请人垫付。谁申请保全,谁先掏这个钱。但别急,这笔钱最终可能不用您承担——如果官司您赢了,通常法院会判由败诉方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申请保全不一定非得有确切证据。很多人觉得必须铁证如山才能申请,其实不然。您只要提供初步证据和担保,法院一般都会受理。担保可以是您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担保公司保函

普通人该怎么盘算这笔账?

打官司得算经济账。申请保全前,您得掂量掂量:

值不值:如果对方财产明显不够还债,或者根本找不到财产,保全可能白花钱 担保成本:除了保全费,您还得提供担保。如果用房产担保,可能涉及评估费;如果找担保公司,要交保费 时机要对:保全要趁早,晚了对方可能就把财产转移了

我认识个朋友老王,他跟人有个50万的借款纠纷。他怕对方卖房子,就申请了保全,交了2800多元保全费,还用自己的房子做了担保。后来官司赢了,对方付了债款,也承担了保全费。老王说:“虽然麻烦点,但心里踏实,不怕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要是没钱交保全费怎么办?

法院也考虑到了困难群众的情况。如果您确实经济困难,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这不是说说的,真有这个制度,关键是要主动申请,提供低保、残疾证明等材料。

最后说点实在的

打官司不是赌气,是解决问题。保全是个好工具,但不能滥用。有的当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申请保全再说,结果对方财产没多少,自己倒贴进去不少费用。

普通老百姓打官司,最好先咨询下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把这里面的费用算清楚。保全费虽然按诉讼标的收,但有公式、有上限,不是无底洞。了解清楚了,既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又不花冤枉钱。

记住啊,法律工具要用对地方、用对时机。该保全时不犹豫,不该保全时不浪费。打官司已经够操心了,别再因为费用的事儿添堵。把这些门道搞明白了,您就能更从容地面对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些大白话的解释,能帮您把保全费这事儿弄明白。打官司不容易,但知己知彼,心里就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