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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之后财产保全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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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之后,财产保全能解除吗?这几点你一定要知道

生活中,我们有时会碰到一些纠纷,比如欠款不还、合同违约等等。如果闹到法院,一方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先把对方的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给封住,防止他转移财产导致最后判决执行不了。这个措施虽然能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但也会给被保全人带来很多不便。那么,如果双方后来谈妥了,达成和解,之前做的财产保全能不能解除呢?今天,我们就从普通人能理解的角度,把这个事情说清楚。

什么是财产保全?它为什么存在?

简单来说,财产保全就像一场官司里的“临时冻结”。比如老张欠你十万块,你起诉到法院,但又担心老张在这期间把名下唯一的房子卖掉或者把钱转走,导致你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过审查,可能会查封老张的房子或冻结他的银行账户。这样一来,老张就不能随意处置这些财产了,你的债权在未来就有了保障。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防止一方“耍赖”。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保全错了或者情况变了,也会给被保全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和解对财产保全有什么影响?

和解,就是打官司的双方在法院判决前,自己协商一致,把纠纷给解决了。比如上面的例子,你和老张在法庭外谈好了,他答应分三期还你钱,你也同意撤诉。这当然是最好的结果,省时省力,也缓和了关系。

那么,已经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会不会因为你们和解了就自动“解冻”呢?答案是:不会自动解除。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人容易误解。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并经过法定程序作出的正式裁定。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不会因为你们私下和解就自动失效。就像你请开锁公司来开了锁,锁开了,但开锁公司的工作并不会自动消失,需要有一个“结束”的程序。

和解后,如何解除财产保全?

既然不会自动解除,那应该怎么做呢?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你可以根据自己和对方的关系以及实际情况来选择:

1. 由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 这是最常见、最顺利的方式。既然双方都和解了,矛盾解决了,那么当初申请保全的一方(比如例子中的你),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继续“冻结”对方的财产了。这时,你应该主动向法院提交一份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请求法院解除对对方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法院收到你的申请后,通常会比较快地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这体现了谁申请、谁负责解除的原则,也是对诚信和解的一种鼓励。

2. 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 有时候,虽然和解了,但申请保全的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忘了,或者和解协议里没谈这个细节)没有去主动申请解除。这时候,财产还被冻着的老张就很麻烦了,他的房子没法卖,账户里的钱也用不了。

别着急,法律也给了老张救济的途径。他可以依据你们双方达成的 和解协议,主动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他向法院证明纠纷已经实质解决,继续保全已经没有意义,甚至可能给他造成扩大损失。法院审查属实后,也会裁定解除保全。

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解除保全需要书面申请:千万不要以为口头跟法官说一声就行了。必须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书,这是严肃的法律程序。 和解协议是重要证据:无论哪一方去申请解除,那份双方签字认可的和解协议都是最关键的证据。它向法院证明了保全的前提(存在争议且可能难以执行)已经不存在了。 及时办理,避免损失:解除保全宜早不宜迟。多保全一天,就可能给人家多造成一天的损失。如果因为无故拖延导致对方产生了实际损失(比如错过了重要的商业机会),申请人甚至可能需要进行赔偿。 部分和解与部分解除:有时候纠纷涉及多个事项或金额,可能只就其中一部分达成了和解。那么可以就和解对应的那部分财产,申请解除保全,而不是全部。

总结一下

简单来说,打官司就像下一盘棋,财产保全是一步重要的“先手棋”,用来稳住局面。当双方通过“和解”这步棋握手言和、决定不下了的时候,别忘了还要把之前那步“先手棋”给撤回来。这个“撤回来”的动作,就是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记住核心:和解不会让保全自动解除,必须主动向法院申请。 最好的方式是申请人主动去办,如果对方没办,你自己手拿着和解协议也可以去申请。事情解决了,就尽快把对彼此的束缚都解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解”。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到你。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建议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