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函知识 > 常见问题

杨保全讲合同解除

null

聊聊合同解除那点事:听杨保全怎么说

生活中,签合同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常见。租房、找工作、买房子、做生意……哪儿都少不了白纸黑字的约定。可签的时候大家都乐呵呵,真要说到“解除合同”,很多人就头疼了。前段时间听了杨保全律师关于合同解除的讲解,觉得特别接地气,今天我就把听到的、理解到的,用咱们普通人的话好好捋一捋。

合同不是“生死状”,解除其实有门道

很多人觉得,合同一旦签了就得一条道走到黑,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杨律师打了个比方:合同就像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得有个分开的办法,不能硬绑一辈子。法律上规定的合同解除,其实就是给双方一个“合法分手”的途径。

不过这个“分手”可不能随便来。你得按规矩办,不然可能惹上官司,还得赔钱。杨律师强调,解除合同最关键的是——得有正当理由。

什么情况下能理直气壮地解除合同?

根据杨律师的讲解,我总结了几种最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对方根本违约了。 比如你付了钱买设备,说好一个月交货,结果拖了半年还没影儿。这种已经严重影响你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法律上叫“根本违约”,这时候你就有权解除合同。杨律师提醒,一般的、小的违约(比如晚了几天、有点小瑕疵)不一定够格,得是那种让你签合同的目的基本落空了的才行。

第二种:合同里写明了解除条件。 聪明人在签合同的时候就会想好“退路”。比如租房合同里写上“如果房东要卖房,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解除”;合作合同里约定“如果三个月内业绩不达标,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这些白纸黑字写清楚的条款,到了条件满足时,就可以用上了。

第三种: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哪怕合同里没写,法律也允许你解除。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疫情这些谁都预料不到的大事),导致合同实在没法履行了;或者对方明确表示“我就是不干了”,哪怕还没到履行期限,你也可以提前解除,免得损失扩大。

解除合同不是一句话的事,程序很重要!

杨律师特别强调这一点:很多人以为“我不干了”发个微信就行,结果吃了大亏。合法的解除,得有证据证明你“通知到位”了。

怎么通知才算数? 最好是书面形式,快递寄送,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微信、短信也行,但要确保能证明对方收到了。千万别只是口头说一句,到时候对方不认账,你说都说不清。

通知里要写清楚:为什么要解除,依据的是哪条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并要求对方在合理时间内处理后续事宜(比如退钱、交接物品等)。

解除之后怎么办?善后工作不能马虎

合同解除了,关系还没完。杨律师打了个比方:分手了还得算算账,谁欠谁的钱,东西怎么分。

第一,恢复原状。 能还的东西还回去。你收了货,解除合同后货得退;对方收了定金,该退的也得退。

第二,赔偿损失。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导致解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个损失得是实际发生的、能证明的,比如你为了履行合同提前支付的运费、仓储费等等。杨律师提醒,不能漫天要价,得合情合理。

第三,违约责任条款可能仍然有效。 有些合同里写着“如果一方违约解除,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合同解除了,这个违约金条款可能还管用,具体要看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

普通人签合同,怎么给自己留条“后路”?

听杨律师讲完,我觉得咱们普通人在签合同时,就得有点“先见之明”:

解除条款看仔细 签合同前,专门看看关于解除的条款是怎么写的。条件清不清楚?程序明不明白?对自己太苛刻的,要谨慎。

沟通记录保存好 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邮件、短信都存着。万一以后有问题,这些都是证据。

不要轻易说“解除” 解除合同是最后手段,能协商修改的尽量协商。一旦解除,可能就意味着前期投入都打水漂了。

拿不准时问专业人士 涉及金额大、重要的合同,解除前花点小钱咨询律师,可能帮你避免大损失。

最后几句实在话

杨保全律师讲得透彻,就是因为合同解除这事儿太常见也太重要。咱们普通人签合同,别光看前面那些好处和承诺,也得想想“万一不行了怎么退出”。这不是晦气,这是对自己的负责。

记住,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给了我们解除合同的途径,就是要我们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处理问题。既不能把合同当儿戏,说解除就解除;也不能被一纸合同绑死,明知是坑还硬跳。

生活中难免遇到合同纠纷,保持冷静,按法律程序来,该协商协商,该维权维权。毕竟,签合同是为了让生活更好,不是为了添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