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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保全费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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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保全费谁来承担?普通人必须了解的规则

打官司的时候,你可能听说过“财产保全”这个词。简单说,就是怕对方在官司打完前转移财产,先向法院申请把财产“冻住”。但申请这个措施不是免费的,得交一笔保全费。那么问题来了:这笔钱到底该谁出?是申请人自己掏腰包,还是能让对方承担?

先弄明白:什么是民事诉讼保全费?

想象一下,你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比如对方欠你钱不还,你准备起诉。但你又担心,官司一打就是几个月甚至更久,对方在这期间把房子卖了、把钱转走了,就算最后你赢了,也可能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先把对方的房子、存款等给查封或冻结。

申请保全不是免费的。根据规定,你需要向法院交一笔费用,这就是“保全费”。费用多少和你要保全的财产价值有关,财产价值越高,保全费也越高。比如,保全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核心问题:保全费到底谁承担?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简单来说,保全费一般遵循“谁申请,谁先垫付”的原则,但最终由谁承担,要看官司的结果。

1. 申请时:你先垫付

你去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会要求你先把保全费交了。这时候,钱是你出的。很多朋友可能会想:为什么我要先出钱?道理其实很简单——保全措施是你的请求,法院需要先处理这个申请,相关费用自然需要你先承担。

2. 判决后:看输赢

官司打完,法院出了判决书,这时候保全费的最终承担者才会确定。规则是这样的:

如果你赢了:一般来说,保全费会判由败诉方(也就是对方)承担。法院会在判决书里写明,要求对方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把保全费支付给你。这很合理,因为你申请保全是正当的,是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这笔费用是因对方的行为产生的,理应由对方负担。

如果你输了:保全费就得你自己承担了。因为你申请保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错误申请,造成的费用损失自然要自己负责。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如果官司结果是你部分诉求得到支持,部分被驳回,那么保全费可能会按比例分担。比如你的诉讼请求有一半得到了法院支持,那么保全费可能就由你和对方各承担一半。

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

1. 申请保全可能需要提供担保

除了交保全费,法院还可能要求你提供担保。这是因为如果你的保全申请有错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比如冻结了对方的资金导致其经营受损),对方可以要求你赔偿。为了保障这一点,法院可能会让你交一笔保证金,或者用房子、车等财产做担保。担保和保全费是两回事,别搞混了。

2. 什么情况算“申请有错误”?

如果你申请保全后,官司打输了,或者最后发现根本没必要保全,那你的申请就可能被认定为“有错误”。这时候,你不仅保全费自己承担,还可能要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申请保全前一定要慎重,得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不能滥用这个权利。

3. 保险公司的作用

现在有一种常见的做法: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你向保险公司交一笔保费,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函,为你提供担保。这样你就不用自己掏一大笔钱做担保了。但这笔保费也是你的成本,而且通常保费比保全费高。至于保费能不能让败诉方承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由申请人自己负担。

实际操作中的几点提醒

保全要趁早:如果你决定起诉,并且认为有必要保全,最好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后尽快申请。晚了可能对方就把财产转移了。

计算好成本:保全费、担保费(或保费)都是你的前期投入。如果官司金额不大,这些费用加起来可能不划算。得权衡一下,为了保全可能要多花多少钱,值不值得。

留好票据:交保全费时,法院会给你收据。务必保管好,这是你日后要求对方承担费用的凭证。

执行阶段别忘了:官司赢了之后,申请执行时,记得在申请执行金额里把保全费加上。有的朋友光记得要本金和利息,忘了把保全费算进去,那就亏了。

总结一下

民事诉讼保全费,一开始需要申请人自己垫付,但最终由谁承担,取决于官司的胜负。你赢了,一般能让对方出;你输了,就得自己消化。所以,申请保全不是个随便的决定,既要考虑必要性,也要预估法律风险。

打官司本身就不容易,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费用。了解这些规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你正面临官司,对保全还有疑问,最稳妥的做法是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多一点准备,少一点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