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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 退回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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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解除合同”和“退回履约保证金”,可能很多人一听就觉得头大——又是法律术语,又是合同条文,听着就麻烦。但其实,这事儿跟咱们日常生活中的不少场景挺像的。比如你租房子,交了几个月的押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租了,是不是得跟房东商量退租,再把押金要回来?本质上,这和解除合同、要回保证金是一个道理,只是放在商业合作、项目工程或者大额交易里,规矩更正式,涉及的金额也可能更大。

先弄明白:这“履约保证金”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履约保证金就像是一份“诚信押金”。通常是合同里约定好的,由一方(比如承包方、供货方)先交给另一方(比如业主方、采购方)的一笔钱。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了保证交钱的一方会老老实实、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里约定的任务。如果一切都顺利干完了,这笔钱在合同结束后就应该原封不动地退回来。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种担保:我既然收了你的钱,或者我们签了合同,我肯定会把事情做好,这钱就是我的诚意和保证。反之,如果我中途撂挑子、干得一团糟,给你造成了损失,那你可能就有权从这笔保证金里扣钱,甚至全部没收,用来弥补你的损失。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说白了就是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不想继续履行这份合同了,要提前结束它。这可不是随便打个招呼就能办的事,通常得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常见的解除合同情形包括:

协商一致解除:这是最理想、最和气的方式。双方坐下来谈,都觉得这合同继续下去没意思,或者客观情况变了,不如好聚好散。这时候,在解除协议里把保证金怎么退、退多少写清楚,一般没啥纠纷。 一方根本违约: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扯皮的情况。比如,乙方迟迟不开工,工期拖了又拖;或者做出来的东西完全不符合合同要求,修了好几次还是不行。这种严重违反合同核心约定的行为,就构成了“根本违约”。守约方(通常是被交保证金的一方)就有权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后,自然要清算,其中就涉及到保证金的处理——违约方很可能要面临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抵损失的风险。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有些合同会白纸黑字写明:“如果发生某某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比如,一个长期供货合同里可能约定“如果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超过30%,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旦这个条件触发,就可以按约定操作。 因不可抗力解除:这是指发生了合同双方都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也克服不了的客观事件,比如地震、洪水、战争或者突如其来的政策巨变,导致合同实在没法履行了。这种情况解除合同,双方一般都没有过错,关于保证金的处理就要看合同约定或者公平协商了,通常应该退还。

重头戏: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怎么才能要回来?

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能不能退、退多少,关键看两点: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以及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责任在谁

第一种情况:你完全按合同办事,是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 比如,你是供货方,保质保量按时生产,但采购方自己资金链断了,明确表示不要货了。这种情况,解除合同的责任完全在对方(采购方)。那么,你不仅有权要求退回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还可以进一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已经投入的生产成本、材料仓储费等)。

第二种情况:因为你的根本违约,导致对方解除了合同。 这恐怕是最糟糕的情形。因为你没履行好核心义务,对方解除合同是合法合理的。此时,对方不仅不太可能退保证金,反而极有可能会用这笔保证金来抵扣你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金额超过了保证金,对方还有权向你追讨超出部分。

第三种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因不可抗力解除。 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比较模糊或双方均无过错。保证金如何处理,首先看合同有没有提前约定这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果没有,那就需要双方友好协商了。一个比较公平常见的做法是:扣除掉已经实际发生、确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比如甲方为项目前期做的一些准备工作花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退还。

普通人该怎么做?一步步来的行动指南

如果你正好碰到了要解除合同、想拿回保证金的事儿,别慌,可以按照下面这个思路来:

第一步:静下心,把合同再仔仔细细看三遍! 别嫌烦,合同是所有行动的根基。重点找三个条款:“履约保证金”条款(看金额、交纳时间、用途)、“合同的解除”条款(看约定什么情况下能解除)、“违约责任”条款(看违约了要怎么赔)。心里先有个底。

第二步:固定证据,这是你的“弹药库”。 打任何交道,口说无凭,证据为王。好好整理所有相关的材料:合同原件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回单、收据等)、双方所有的沟通记录(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特别是能证明对方违约或同意协商解除的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如果是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解除,这点尤为重要)、以及你方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的证明(比如已供货的单据、已施工的进度确认单)。

第三步:正式发出书面通知。 决定要解除合同了,千万别只打个电话或者发条微信了事。一定要制作一份正式的 《合同解除通知书》 ,写清楚:基于什么事实和理由(比如对方某月某日出现了某种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第X条或《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方现正式通知你方解除我们于X年X月X日签订的《XXX合同》。请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X日内,办理结算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这份通知最好用可以留存送达证据的方式发出,比如快递(用EMS或顺丰,备注文件名称,保留好底单)、公证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确认对方能收到并阅读)。

第四步:尝试友好协商。 发出通知后,可以主动联系对方,摆事实、讲道理,出示证据,表明你的诉求(全额退还保证金)。协商永远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如果能谈成,务必签订一份书面的 《解除协议》 ,把合同解除的时间、保证金退还的金额、支付期限(最好约定一个明确的日期)、双方再无其他纠纷等内容写得明明白白,双方签字盖章。

第五步:如果协商不成,果断寻求外部力量。 如果对方耍赖、推诿,或者提出的扣款要求极不合理,就别再浪费时间了。

行政投诉:如果项目涉及政府部门监管(比如住建、市场监管等),可以向其投诉举报。 法律途径:这是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武器。带着你整理好的所有证据和合同,去咨询专业律师,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的诉讼请求主要就是两项:1. 确认合同已于X年X月X日解除;2. 判令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XX元及利息。

最后几个掏心窝子的提醒

预防永远大于治疗:签合同前,尽量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时间和程序写得越细越好,避免模糊词句。比如可以约定“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经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或者明确列出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扣除保证金、扣除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定金”和“履约保证金”不是一回事!在法律上,“定金”有严格的罚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回;收定金方违约,要双倍返还)。而“履约保证金”更侧重于担保履约,其扣罚需要与实际的损失挂钩,不能直接“没收”。千万别在合同里把这两个词搞混了。 保持冷静,依法行事。整个过程情绪化解决不了问题,按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步骤来,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解除合同和要回履约保证金,虽然过程可能有点曲折,但核心就是“按约定、讲证据、明责任”。咱们普通人遇到这事儿,别怕,把它当成一个必须认真对待、按步骤解决的“项目”来处理就好了。心里有谱,手里有证据,该谈就谈,该找律师就找律师,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要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