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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时甲方是否报销乙方银行履约保函费用

先把问题讲清楚:合同结算时甲方是否要报销乙方因向银行申请履约保函而支付的费用,这个事儿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更多是看合同怎么约定、行业惯例怎样、各方谈判力量和税务会计处理的结合。简单一句话:原则上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未约定则看商业惯例和举证情况,通常由申请保函的一方承担,但也有例外。

说清楚什么是履约保函,避免混淆。履约保函(bank guarantee / performance bond)是银行应受益人(通常是甲方)的要求,向其出具的保证文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在受益人合法索赔时银行承担付款责任。这和现金保证金(直接交给甲方的保证金)不同:保函是银行的信用承诺,常用于建筑工程、采购工程、对外贸易等场景。

弄明白谁付费、付哪部分也很重要。银行发保函一般会收取三类费用:一是开立手续费或佣金(按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按年计);二是可能的履约保证金(margin)或抵押,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做保证金那是可以退还的;三是其他服务费和税费。日常口语里大家把这些统称为“保函费”。

从法律和合同原则看,合同自由是第一原则。《民法典》确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就保函费用的承担进行自由约定。因此,合同里如果明确写“保函费由乙方承担”或“由甲方承担并在结算时报销”,那就按约定执行,结算时要有凭证就行。这看起来很直白,但现实里很多纠纷都源于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双方对“报销”的理解不同。

所以,当合同有明确条款时的几种常见写法:一是“保函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合同价”,这意味着乙方把费用算进其投标或报价里,甲方在结算时不会额外支付;二是“甲方负责保函费用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报销”,这就要求乙方提供银行发票和付款凭证,甲方结算时把这笔费用单独支付或冲抵工程款;三是“保函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或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这在谈判中也会出现,尤其保函额和期限较大时。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通常适用以下几种判断逻辑:第一,谁提出需要保函(合同要求还是银行/第三方要求)?如果是甲方在合同中强制要求乙方提交保函,合理的商业逻辑是甲方应对此承担一部分或把费用计入工程价;但现实操作中很多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并接受乙方报价时已把保函费考虑进去,因此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第二,行业惯例如何?在某些行业(比如建安行业),承包方通常把保函费计入报价,业主不再另付;第三,双方的谈判结果和市场竞争程度也会影响:竞争激烈时,乙方往往自行承受并把费用摊入价中;反之,业主若实力强、用量大,可能争取由业主承担或分担。

从会计和税务角度看,保函费用的报销也不是随意给的。乙方支付的保函手续费通常记为财务费用或合同成本的一部分;若甲方按合同约定在结算时报销,这笔款项应当作为乙方的收入或冲减费用入账,甲方在其账上记为工程款或其他应付项。税务上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发票(银行出具的收费凭证),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等,这些要按当地税务规定来处理。简单说,结算要报销就得凭证齐全、税务处理到位。

举个小例子比较好理解:某工程合同要求承包方(乙方)提交履约保函,合同没写谁出钱。乙方为中标提供保函,银行开函收取了1%年费,乙方把这1%费用算进报价。项目完成后,甲方在结算时不会再额外支付,因为双方在中标和签约时已经通过合同价把费用“预付”给了乙方。这是最常见的情形。反过来,如果合同里写明“甲方负责保函费用并在结算时报销”,那乙方在结算时出示银行发票、付款凭证,甲方就应按约定报销。

还有几类典型情形值得区分:一是保函的金额和期限很大(长期项目、金额高),乙方不愿意独自承担高额费用,这时候在谈判桌上会争取甲方承担或共同承担;二是合同双方属于同一集团或长期合作,往往会在主合同或母公司框架协议中约定保函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是政府采购或公建项目,施行的招标文件或采购规则里可能有具体要求,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对费用承担的规定优先。

说到举证与结算操作,这里也给出一套比较实用的清单,供乙方在结算时准备:第一,合同原文中关于履约保函及费用承担的条款;第二,银行开具的保函原件及复印件;第三,银行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发票;第四,乙方的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第五,如有质押或保证金退还的,应提供退还证明或银行回执;第六,双方在工程款结算单上关于该费用的确认签字或书面认可。这些材料齐全,甲方一般很难拒绝报销,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有合理异议。

谈判策略也很实际:如果你是乙方,想让甲方在结算时报销保函费,可以在投标和合同谈判阶段争取,把保函费单列出来,明确报销方式(一次性报销、随工程款分摊或计入保函有效期内按年报销)、报销凭证要求、是否含税、是否需要发票等;若你是甲方,想把风险控制在最低,可以要求乙方把保函费计入报价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另行报销,或者约定在合同总价中包含保函费但要求乙方提供可核查的票据。

还有两个容易被忽视的点:一是保函性质不同、费用处理不同。比如不可撤销的即时付款保函(Demand Guarantee)和以损害赔偿为条件的保函在法律风险上不同,甲方若愿意承担保函费用就可能承担更大的信用风险;二是保证金和保函的时间节点关系。保函并不会在项目竣工即自动消失,常常有一定的留置或缺陷期,如果保函延续到缺陷责任期结束,费用的计提和报销可能需要分段处理,双方最好约定保函到期或撤销时的费用归属和退还程序。

纠纷如何处理?常见争议点包括:保函费是否已计入合同价、甲方是否应在结算时另行报销、报销凭证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或虚假票据。法律上,若合同条款明确,则按约定执行;若条款不明确,则需要看交易习惯、谈判记录、投标文件和双方行为(比如投标报价是否将保函费单列)来认定。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通常通过仲裁或法院来裁决,证据的充分性和合同条文的清晰性是胜负关键。

在实践中还有一些替代方式或变通办法,比如甲方可以接受“不收费但在结算时给一定补偿”的方案(例如按已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补偿),或者直接在合同价中按项目周期、保函额度预留一笔费用,由甲方在结算时核减发放。另一种普遍的做法是把费用“摊进”单价或综合单价里,让保函费的成本在项目进展中逐步反映。

给财务和合同管理人员的操作建议更务实一些:签合同前把保函条款单独做一个条目,明确谁付、按什么凭证报销、税务处理怎么做;施工或执行过程中保存好银行出具的所有票据和转账记录;结算时不要只靠口头,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确认;若担心未来争议,投标文件、谈判纪要和邮件来往都要归档,作为举证材料。

最后说一个比较现实的点:很多合同双方其实在进入合作前就心里有数:甲方如果在行业里更吃香、更有谈判优越性,通常会把保函要求写得很硬,让乙方承担;但如果乙方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或保函金额非常大,甲方会考虑承担或部分承担。市场供需关系在这类问题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保函费谁承担”在不同项目里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想要几句“标准条款”范本,给两条常用的示例,供参考:一是由甲方承担并在结算时报销的简要条款:“因本合同项下履行义务,乙方按合同要求向银行申请的履约保函,其银行开函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结算时提交银行发票和付款凭证,甲方予以报销。”二是由乙方承担并计入合同价的条款:“乙方为履约向银行申请的履约保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甲方不再另行承担或报销。”用词越明确,后续争议就越少,这点挺关键。

说到这儿,脑子里还在翻看一些常见的纠纷案例,感觉规律挺明显的:凡是围绕保函费的矛盾,几乎都可以追溯到合同文件或投标报价阶段没有明确约定。若能把该项费用在合同签订前定清楚,结算时就省心多了。就像做菜一样,准备工作没做好,收拾残局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