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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和诉讼费需要承担吗

打官司要花钱,保全费和诉讼费谁来出?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很多人会选择去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很多人会问:打官司不是免费的吗?其实不然,诉讼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费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保全费”和“诉讼费”。这两笔钱到底要不要自己承担?今天我就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结合了解到的信息和常识,跟大家详细聊一聊。

一、 先弄明白:什么是保全费和诉讼费?

在说谁承担之前,我们得先搞清楚这两笔钱是什么。

1. 诉讼费 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启动官司的门票钱”。当你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法院审理你的案子时,就需要预先缴纳这笔费用。它的金额不是固定的,主要根据你起诉的金额(标的额)来计算,争议的金额越大,诉讼费就越高。如果是离婚、名誉权等不涉及具体金额的案子,则有固定的收费标准。

简单说,诉讼费就是法院为你审理案件所收取的基本费用。

2. 保全费 这个词听起来有点专业,其实道理很简单。比如,你借钱给老王,老王赖账不还,你准备告他。但你听说老王正在偷偷卖房子打算跑路。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先把老王的房子查封、冻结住,让他没法卖。

法院采取这个查封、冻结措施,需要付出人力物力,因此收取的费用就是“保全费”。同样,保全费也有收费标准,根据你要求保全的财产价值来计算。

简单说,保全费就是你请法院帮你提前“盯住”对方财产,防止他转移而支付的费用。

二、 核心问题:这些费用需要我承担吗?

答案是:通常需要你先垫付,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这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我们来分情况看:

情况一:你完全胜诉了 如果你的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支持你的全部诉讼请求。那么恭喜你,你预先垫付的诉讼费保全费,绝大部分情况下会由败诉方(对方)承担。法院会在判决书的最后一条明确写明:“案件受理费XX元、保全费XX元,由被告(对方)负担。” 之后,你可以凭生效判决书,要求对方把这笔钱连同判决给你的其他钱款一并支付给你。

情况二:你部分胜诉、部分败诉 官司的结果往往不是非黑即白。比如,你起诉要求对方赔你1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只支持了5万元。这种情况下,诉讼费用通常会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比如,法院可能会判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你)负担X元,被告(对方)负担X元”。保全费的处理原则也类似。

情况三:你败诉了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全部被法院驳回,那么很不幸,你预先垫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基本上就要自己“买单”了。因为你是败诉方,理应为这个不成立的官司承担费用。

情况四:特殊情况

调解结案:如果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费用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并在调解协议中写明。为了促成和解,原告(申请人)有时会做出让步,自愿承担一部分费用。 申请人撤诉:如果你申请了保全,但后来自己撤诉了,那么保全费通常由你承担。诉讼费则是减半收取,由你承担。 保全错误:如果你申请保全了对方的财产,但最后官司打输了,或者你的申请本身有错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比如冻结了对方公司账户导致经营受损),对方可以反过来起诉你要求赔偿。这时候,你不仅要承担费用,还可能面临赔偿。

三、 给普通人的几点实在建议

起诉前要“算账” 打官司不仅是讨公道,也是一项成本决策。在起诉前,除了请律师的费用,一定要把诉讼费、保全费(如果需要)算进你的成本里。评估一下自己的胜算有多大,如果风险很高,就要慎重考虑。你可以网上搜索“诉讼费计算器”,大致估算一下费用。

保全是一把“双刃剑” 财产保全是强有力的手段,能极大增加你未来执行到位的可能性,让对方感受到压力从而促成和解。但申请保全通常需要你提供担保(比如等值的财产,或找担保公司保函),而且如果保全错误,你要担责。所以,一定要在有初步证据、胜算较大的情况下才考虑申请,不要滥用。

缴费是流程,别忘了最终追索 法院通知你缴费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垫付后不要觉得这钱就没了,只要胜诉或部分胜诉,记得在法庭辩论时或最后陈述时向法官明确提出,要求判决由对方承担这些费用。

保留好所有票据 法院给你的诉讼费、保全费缴费发票(现在多是电子票据),一定要妥善保存。这是你已垫付费用的凭证,也是未来向对方追索或执行的重要依据。

总结一下

打官司产生的保全费和诉讼费,原则上遵循“败诉方承担”的规则。作为主动发起诉讼的原告,你需要先垫付这些钱,但这更像是一种“押金”。官司赢了,这笔钱基本能找对方要回来;官司输了,就得自己承担。

因此,在决定打官司之前,冷静评估证据、权衡利弊、计算成本是非常必要的。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武器,但使用这个武器也需要智慧和策略。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思路,在遇到纠纷时,能更从容、更明白地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