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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符合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这笔钱交得明白吗?

老张最近投标了一个政府工程,招标文件里要求交一笔“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小。他一边筹钱一边犯嘀咕:这钱到底合法吗?会不会被坑?相信不少朋友在签合同、接项目时都有过类似的疑惑。今天,咱们就一起把“履约保证金”这事儿掰扯清楚。

履约保证金到底是什么?

简单说,履约保证金就像一份“信用押金”。举个例子,你找装修公司装房子,担心他们中途偷工减料或者撂挑子不干,就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让装修公司先交一笔保证金。如果他们按合同完成工作,钱全数退还;如果违约,你可以用这笔钱弥补损失。

在工程承包、政府采购、大型交易中,这种模式非常普遍。它就像是给合同上了个“保险栓”,让双方都更踏实。

法律到底允不允许收这笔钱?

直接说结论:法律允许,但有严格规矩。它不是谁都能随便收、随便扣的“糊涂账”。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精神,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履约保证金。关键是,它必须公平合理,不能变成一方压榨另一方的工具。

法律给的“紧箍咒”

不是强制必选项 法律没有规定所有合同都必须交履约保证金。通常是涉及公共利益、金额较大或履行周期长的项目才会采用。比如你开个小卖部进货,一般不用交;但承包市政工程,通常就要交。

数额不能太“任性” 这是核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现实中,常见的是5%-10%之间。如果对方开口就要30%、50%,那就要警惕了——这很可能不合法。

必须是“保证金”,不是“罚款” 它的本质是担保,不是惩罚。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违约,你只能从保证金中扣除实际损失的部分,不能不管损失多少都把全部保证金吞掉。多出来的部分得退还。

退还时间有讲究 合同履行完毕,该退的钱得及时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长时间拖欠不退还保证金,本身就可能构成违约。

普通人的实战注意事项

当你需要交保证金时:

看清合同条款:尤其关注违约情形、扣除标准、退还时间和条件。模糊的表述如“发生违约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需要警惕。 保留支付凭证:银行转账优于现金支付,备注清楚“××合同履约保证金”。 定期跟进合同履行:完成后主动联系退还事宜,别等对方“想起来”。

当你作为收取方:

明确扣除标准:最好在合同中列出具体的违约情形和对应的扣除比例或计算方式。 专款专管:别把保证金和日常营收混在一起,避免挪用。 诚信退还:对方履约完成后,主动办理退还手续,建立长期信任。

常见的“坑”与避坑指南

名为“保证金”,实为“融资” 有些不规范的企业,利用收取大量供应商保证金来变相融资周转。识别关键:看企业主业经营是否正常,是否长期占用多家供应商保证金不退。

无限期拖延退还 合同履行完了,对方总以“走流程”“领导不在”拖延。应对方法:合同里明确约定退还时限(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超时可约定违约金。

苛刻的扣除条件 比如“延迟一天交货,扣除全部保证金”。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即使签了字,将来诉诸法律也可能被调整。

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混淆 履约保的是“按约履行”,质量保的是“后期质量”。有些项目会要求两者分别缴纳,别混淆。

特殊情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近年来,国家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这与履约保证金是两码事。前者专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通常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受人社部门监管。如果你参与工程分包,可能需要了解这方面的规定,但它不影响履约保证金本身的合法性。

心态摆正:保证金是“护栏”,不是“路障”

对于诚信做事的人来说,履约保证金其实是个好制度。它帮我们筛掉那些不靠谱的合作方,让守约的人获得更多机会。老张后来想通了:那笔保证金虽然暂时占用了资金,但也让他中标的项目少了许多竞争对手——愿意且有能力缴纳的,都是认真想干好工程的。

最后提醒大家,任何合同事务,保留证据都是黄金法则。聊天记录、邮件往来、书面函件,都可能在未来解决争议时起到关键作用。

说到底,法律允许履约保证金,是为了让交易更安全、更顺畅。只要我们懂规矩、守约定、留个心,这笔钱就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是成为负担。毕竟,好的合作,从来都是建立在清晰规则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