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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约定定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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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与“定金性质”是怎么回事?—— 一文帮你搞明白

生活中,我们常听到“履约保证金”“定金”这些词,尤其是在签合同、做项目的时候。但你知道什么是“履约保证金约定定金性质”吗?这听起来有点绕口,但其实和我们的日常经济往来密切相关。今天,我就从普通人角度,用大白话帮你理清楚这里面的门道。

一、先说说“履约保证金”和“定金”都是啥

履约保证金,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方为了保证自己能履行合同义务,提前交给对方的一笔钱。比如,你承包了一个装修工程,业主怕你半路撂挑子,可能会要求你交一笔履约保证金。如果你按时按质完成了,这笔钱会退还给你;如果你违约了,对方可能扣下这笔钱作为补偿。

定金,大家更熟悉一些。比如买房时交的“定金”,是为了确保合同成立或履行而支付的钱。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这就是“定金罚则”,目的是督促双方认真履约。

二、什么是“履约保证金约定定金性质”?

有时候,合同中虽然写的是“履约保证金”,但双方会特别约定:这笔钱具有“定金性质”。这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这笔履约保证金不仅用来保证履行合同,还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违约,不是简单扣掉保证金就完事了,而是可能像处理定金那样,产生双倍返还或无权返还的后果。

举个例子:

小张和小李签了一份供货合同,小张作为供货方,交了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里明确写了一句:“本履约保证金具有定金性质。”后来,小张因为自身原因无法供货,构成违约。这时候,小李不仅可以扣下这10万元作为赔偿,甚至可能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小张再承担额外的责任(比如再赔10万元)。当然,具体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以及法律如何适用。

三、为什么要在合同里这么约定?

从普通人角度看,这么约定主要有几个考虑:

增强约束力:光叫“履约保证金”,违约时可能只是扣钱,赔偿力度有限。加上“定金性质”,违约成本更高,双方会更慎重对待合同。

减少纠纷:如果合同里没写清楚,一旦出事,双方容易扯皮。比如,违约方说“这只是一笔保证金,我违约了扣掉就行”,守约方可能觉得损失更大,要求更多赔偿。提前约定为“定金性质”,责任更清晰。

法律上有依据:我国《民法典》对定金有明确规定,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履约保证金被约定为具有定金性质,法院处理时就有法可依,更容易支持守约方。

四、普通人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如果你是普通老百姓,在签涉及保证金或定金的合同时,建议留心以下几点:

看清楚名字和性质:别光听对方说“这是保证金”或“这是定金”,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里面有没有写“具有定金性质”之类的字眼。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里怎么定义它的性质。

金额别太高:根据《民法典》,定金总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如果履约保证金被约定为具有定金性质,最好也遵循这个比例,避免不合理的资金压力。

明确违约责任:合同里最好写清楚,什么情况下算违约,违约后这笔钱怎么处理。是直接扣掉,还是适用双倍返还?模糊的表述容易日后起争执。

保留好证据:交钱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好款项用途(如“某某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存好合同、收据、聊天记录等。万一有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五、常见问题简答

问:履约保证金和定金可以同时存在吗? 答:可以,但要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比如,合同里既有“定金条款”,又有“履约保证金条款”,并且说明两者不同用途。不过,实践中为了避免复杂化,很多人会选择只约定一种。

问:如果合同没写“具有定金性质”,违约了怎么办? 答:那就按一般履约保证金处理。通常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不一定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当然,如果损失很大,守约方可以另外主张赔偿,但需要举证。

问:生活中哪些常见合同可能涉及这种约定? 答:比如房屋买卖、装修承包、大型货物采购、项目合作等涉及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的合同。有些商家在促销活动中要求交的“预定金”,如果条款写明了违约不退,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定金性质。

六、总结一下

“履约保证金约定定金性质”,说白了就是给保证金“加码”,让它不仅起到履约担保的作用,还带上定金的惩罚性色彩,从而更有效地督促双方遵守合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签合同前多花几分钟看清条款,搞明白每笔钱的性质和后果,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记住:合同上的字不是白写的,每一个约定都可能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遇到拿不准的地方,多问问懂行的朋友,甚至咨询专业律师,总比事后后悔强。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思路,下次再碰到这类条款时,心里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