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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返还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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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返还:你的钱何时能拿回来?

生活中,很多人签了合同、交了保证金,最后却为拿回这笔钱发愁。无论你是装修房子的业主、承包项目的施工方,还是做小生意的商家,都可能遇到过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法律依据,帮你搞清楚这笔钱该怎么要回来。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简单说,履约保证金就像是一种“诚信押金”。比如你请装修队装修房子,担心他们中途停工或偷工减料,就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让他们交一笔保证金。如果装修队按合同完成了工作,这笔钱就要还给他们;如果他们违约了,你就有权扣下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这笔钱的目的,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给彼此一个保障。常见的场景包括工程施工、政府采购、租赁合同、服务协议等。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履约保证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虽然没有专门章节详细规定,但相关条款散见于合同编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履约保证金虽不完全是“定金”,但在担保功能上类似。更重要的是,《民法典》强调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也就是说,收保证金的一方不能随意扣钱,必须有理有据。

如果是政府项目,还要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比如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虽然没写这么具体,但精神是一致的:不能无故占用别人的钱。

什么情况下能拿回保证金?

一般来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你就有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合同正常履行完毕:这是最常见的情况。比如装修完工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按期交付,保证金就该退了。

合同依法解除:比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这时保证金一般应退还。

对方根本违约:如果收保证金的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不仅可以要求退保证金,还能主张赔偿。比如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方无法继续,施工方就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并索赔。

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如果合同本身违法(比如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保证金条款也无效,钱应当返还。

对方不退款怎么办?

现实中,不少人遇到过对方找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退款的情况。这时你可以这样做:

第一步:核对合同条款 先仔细看合同里关于保证金返还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是怎么写的。有些合同会写“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那就以合同为准。

第二步:书面催告 给对方发一份正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函》,写明合同履行情况、应退金额、法律依据和最后期限。最好用快递邮寄,保留好凭证。

第三步:寻求调解 如果对方不理睬,可以找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很多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保证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

第四步:法律途径 如果调解不成,就要考虑打官司了。带上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别拖太久。

特别提醒:这些坑要避开

口头约定不可靠:保证金金额、退还条件、时间等一定要写在合同里,白纸黑字最保险。

收据要规范:交钱时要让对方开正式收据,写明“履约保证金”字样,避免被混同为其他款项。

注意变相条款:有些合同会写“保证金转为质量保修金”之类的条款,要看清楚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有保修期是正常的,但不应无限期扣押全部保证金。

警惕高额保证金:法律对保证金比例没有统一规定,但过高的保证金可能显失公平。工程领域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可以参考这个比例判断是否合理。

写到最后

履约保证金本质上是为保障合同履行,不是一方创收的工具。无论是交钱的一方还是收钱的一方,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处理。如果你按约履行了义务,对方却无故扣押保证金,法律是站在你这边的。

记住,你的钱不是“押”在别人那里就任人处置的。了解这些法律常识,不是为了一出事就打官司,而是为了在签合同和履行过程中更有底气,遇到问题也能理性、有效地解决。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该是自己的,就得理直气壮地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