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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诉前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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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事儿在买房圈里传得挺热闹,就是“开发商诉前保全”。听上去挺专业的词儿,可能很多朋友第一次接触都有点懵。今天咱就不扯那些绕口的法律条文,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事儿到底是个啥,万一咱们自己碰上了该怎么看、怎么办。

简单来说,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比赛前的紧急暂停”。比如说,你跟开发商因为房子质量问题、延期交房或者承诺的配套没兑现这些事儿闹掰了,矛盾挺大,你可能正琢磨着要去法院告它。而开发商那边呢,可能提前听到了风声,或者它觉得你名下有些财产(比如你买的这套房子,或者你的银行存款),怕你之后把这些财产转移了或者卖掉,导致将来就算法院判它赢了,它也拿不到钱、执行不了判决。于是,开发商就抢在你正式起诉之前,先向法院递个申请,要求法院马上采取行动,把你的房子或者账户给“锁住”或“冻上”,不让它动。这个动作,就是“诉前保全”。

你可能会想,这还没告呢,法院就能随便冻我东西?这里就得说说它的条件了,不是开发商想申请就能成的。第一,它得有明确的、感觉能站得住脚的理由,不是胡搅蛮缠。比如说,你们合同里确实有纠纷,它认为你违约了。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它得向法院证明情况确实“紧急”。比如,有迹象表明你可能正在急卖房子,或者准备把大笔存款转走,如果现在不采取行动,等打几个月官司下来,财产可能就没了,将来的判决就成一纸空文了。第三,法院一般会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比如,让它交一笔保证金或者找担保公司出面。为啥?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搞错了或者恶意申请,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房子冻住了你卖不了,错过了好价钱),这笔担保就可以用来赔偿你。

那要是哪天你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不能交易了,或者银行卡里的钱取不出来了,先别慌。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是必须依法给你送达相关文书的,上面会写清楚是谁申请的、为什么申请、保全了啥财产、你有哪些权利。你收到后,第一步,仔细看看申请方是不是跟你闹纠纷的开发商,理由是不是你们之间那档子事儿。确认无误后,你有几个重要的权利可以行使:

首先,如果你觉得这个保全完全没道理,是开发商恶意搞鬼,你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就是说,你得拿出证据向法院说明,对方说的紧急情况不存在,你的财产很安全,不会转移,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或冻结。这个复议一般时间比较短,要尽快准备材料。

其次,你可以反过来要求对方提高担保金额。如果它只担保了50万,但被冻结的房子值300万,你就可以向法院主张,万一将来证明保全错了,它的担保根本不够赔你的损失,要求它追加担保。如果它拿不出,法院也可能解除保全。

最后,也是最根本的,你得积极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官司。诉前保全的有效期通常不长,比如30天。开发商必须在期限内正式向法院起诉,否则保全就会自动解除。所以,一旦被保全,很大概率很快你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官司就正式开始了。这时候,你的重点就要从“为什么冻我”转到“怎么在法庭上把道理说清楚”了。该收集合同、沟通记录、照片视频证据,该咨询律师,就得抓紧了。

站在咱们普通人的角度,这事儿怎么看呢?一方面,它确实是法律赋予开发商(其实任何债权人都可以)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目的是防止有些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责任。制度本身有它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它也确实容易被滥用,成了一些强势方(比如开发商)用来给购房者施压、增加你维权成本的工具。你想啊,房子被查封,心理压力多大?买卖、抵押都办不了,非常麻烦。所以,遇到这事儿,气愤、着急是正常的,但一定得稳住心态,把它看成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来应对,而不是单纯地吵架扯皮。

说到底,预防大于应对。买房是大事,签合同的时候,那些条款,尤其是关于交房标准、时间、违约责任的部分,哪怕字儿再多也得硬着头皮看清楚,有疑问当场提,别光听销售口头承诺。平常跟开发商沟通的重要事情,比如反映质量问题、协商解决方案,尽量留个记录,微信、短信、邮件都行,或者做个电话录音(注意合法性)。手里证据扎实,心里就不慌。就算对方申请诉前保全,你在法庭上也能说得响。

最后唠叨一句,如果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别心疼那点咨询费,找个靠谱的房产律师问问,专业人士帮你分析一下利弊、把握一下程序,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焦虑。法律的事儿,有时候就是“先别怕,搞明白再说”。希望咱们谁都别碰上这种闹心事,但万一碰上了,也希望能心里有底,从容应对。